一说文化体制改革,一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许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将现有文化事业单位变成企业集团。其实,这是一种非常懒惰和危险的思维模式。因为社会发展是需要搞好各项文化事业的,而“事业”的本身,就是需要国家无条件健全、完善、投资、供养的部类。
当前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繁荣,应该力所能及地把一些原本不该属于事业化管理的单位剥离出去,让他们在大市场中找到新的定位,实现自身的大发展,并带动和刺激更多的同类行业发展。而有些事业单位,是万万动不得的,因为其涉及到意识形态,涉及到文化安全,涉及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建构。换言之,它们是整个社会道德与法制环境的智囊与保姆。“保姆”是用来消费的,或者说是用来维持“家庭机器”正常运转的,不是用来创收的。那么智囊呢?智囊该是用来闯市场的吧?错。智囊是用来当诸葛亮的,不是用来战吕布的。
让关系国家灵魂和命脉的核心事业变成创收的实体,临时来看红红火火,将来我们会发现,这得不偿失。就像在房屋租赁热的时候,不但把闲置的房子租赁出去了,同时也把自己住的房子租赁出去了。不但把客厅、书房、厨房、卫生间租赁出去了,连自己的卧室也租赁出去了。收入增加了吗?账面看是增加了。效益增加了吗?估计没有,因为其潜在成本太高,风险太大,边际效益已经变成了负数。
有些事情是必须由国家出钱养着的,因为他们守土有责。就像我们的解放军战士,可能有一个班、一个排的兵力,常年坚守着一个荒凉的孤岛。那里有人口吗?没有。有资源吗?没有。整个区域有经济产出吗?一点没有,只有消耗。撤兵行吗?不行,因为那是阵地、那是哨所。在事业领域也是这样,许多事情是不能简单以赚钱或赔钱来衡量的,这是个铁律,违反不得。
文化体制改革不能变成甩包袱,亦不能变成轻率鲁莽的冒进。文化体制改革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不能异想天开,希望毕其功于一役。当前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类事业单位确实太多了,应该进行仔细的甄别,进行科学有效的剥离,能剥下来的一定要剥,因为那可能是一张完整的牛皮,连在肉上不能吃,剥离下来就能卖个好价钱。有些实在不能剥离的,硬要剥离就会千疮百孔,把原来的机制破坏了,免疫力降低了,剥离下来的东西又不能用,真正的得不偿失。不如放弃剥离的想法,直接建设发展经营新的、更有市场适应能力的。
拿文化领域来说,可以做成文化产业的东西很多,我们需要鼓励社会建立一些新的文化实体,给原来的社会化的文化实体以好的政策,让他们去更加轻松自如地创业发展。与此同时,要努力让新兴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结合起来,打造文化职能、文化保障、文化研究、文化实践、文化创业、文化消费的垂直整合链条。换言之,在这个问题上不能错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学”与“术”是两个概念,“工”与“匠”也是两个概念。打个笼统的比方,科学家就是科学家,工程师就是工程师,制造商就是制造商;法学家就是法学家,律师就是律师,法官就是法官。他们的社会职能是不同的,把科学家与法学家赶到“生产一线”,整个社会机器很可能要被扭曲。让诸葛亮出来迎战张辽、许禇,最终的结果有两个:要么横尸阵前,要么投降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