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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12-02-20浏览量:207 【字号:

中宣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将于2015年基本完成。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表示,按照国际通行看法,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需达到5%。到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逐步成长为支柱型产业的目标完全可以实现。

关键词

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  《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并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国家发改委党组副书记朱之鑫:三馆免费开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将特别支持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

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正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升级换代,意味着中国公民现代文化生活质量将进一步提高,进入权益和权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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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  《规划纲要》指出,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精简评奖种类,改进评奖办法,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资源,在资金、频道、版面、场地等方面为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设立专项艺术基金,支持收藏和推介优秀文化作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及相关服务,维护着作权人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评价体系可能会影响市场需求,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让优秀的产品增加消费,找到优秀产品就需要这个标准了。把真正优秀的东西表现出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更针对细分文化产品的创造形成激励作用。

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从今年开始,广电总局将每年拿出3000万元向全社会征集奖励好剧本,每个优秀影视剧本给予100万元到300万元奖励。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每年选拔100名左右的编剧、导演等进行系统培训,扩大国际影响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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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特色文创园区

《规划纲要》提出,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创业创意园区,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发挥东中西部地区各自优势,加强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和建设,规范建设一批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发展文化产业集群,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十二五”时期,总署将通过建设8-10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共同发展,并积极推动数字出版“走出去”。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助理王齐国:国内很多园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园区,大多数只是以现有形态进行命名,只是单一业态,园区的功能还比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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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规划纲要》指出,在国家许可范围内,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引导什么样的资本,以什么样的形势参与投资文化产业非常重要。要让资本在文化发展、文化创新方面起到施肥、灌溉作用,而不是榨取文化的价值。

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各个文化领域。要让民营企业不再仅仅是“打工者”,还可以是“置业者”和“投资者”。我们需要浩浩荡荡的文化建设大军,各种资本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到文化产业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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