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有了比较快速的发展。据统计,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比上年增长了25.8%,占GDP的比重为2.75%。文化创意产业在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和经济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民主党派中央的一些提案和书面发言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跨条块分割的领导小组
【现象】文化创意产业目前存在发展基础薄弱、发展环境不佳、竞争能力不强、文化特色不浓、政策支持不够、统计口径不同等问题。
【问题】民盟中央指出,目前各级、各地协调和管理这一产业的部门不一,经委、商委、文化局、国资委、党委宣传部等均有所涉及,又各自为阵。民建中央提出,文创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为文创企业提供必要的公共技术、人才培训、资金融通、信息咨询和成果推广等服务,已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观点】民盟中央建议,从中央层面建立跨条块分割的“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包括遴选和培育产业、构建产业要素、拓展市场、监控海内外同行业的发展方向等。农工党中央建议,由国务院成立专门协调机构,由相关部委单位共同参与制定出台专门的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政策;制定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出口的相关措施,在不违反WTO反补贴规则的前提下,积极实施财政金融支持措施。
■构筑发芽生根成长的社会环境
【现象】目前,一些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取得了不俗成绩,但园区特色并不明显,园区之间“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
【问题】民建中央经过调研发现,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完整产业链尚未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不强。同时,文创产业的创新能力仍然较弱,一些企业还处在简单加工模仿发展阶段,政府缺少对产业品牌建设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观点】民盟中央认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超越一般产业政策自上而下的“线性”思维局限,以营造文化创意生态环境的立体化、网络化、联动化思维,构筑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芽、生根、成长的社会环境,优化文化创意资源配置,培育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构建具有地方本土特色的创新型政策体系。民建中央指出,以文创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推动文创产业集群发展,再整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社会资源,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为文创企业特别是中小文创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等专业服务,降低企业成本。
■保护知识产权是关键
【现象】近年来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侵权事件频频发生,严重挫伤社会原创动力。
【问题】民建中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政府营造有序、规范商业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文创产业的发展总体上还处在初级的集聚阶段,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时有发生。
【观点】民建中央建议,加大版权宣传和保护力度,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法制和市场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实现文化创意产品价值转移,鼓励经评估的知识产权折价为股本和注册资金。
■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现象】文化创意产业目前最缺两类人才:一是内容创意人才;二是将内容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人才。
【问题】民盟中央指出,跨学科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等现有的学科目录中无法体现。民建中央则发现,目前我国文创人才储备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引进难度加大。
【观点】民建中央建议,需要进一步加快文创人才市场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出台文创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建立创意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园区举办大学生实训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多方位服务。
农工党中央提出,有针对性地培养创意产业国际化急需的复合型人才;鼓励支持与海外相关高校和专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跟踪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意人才。民盟中央建议,更新现有的学科目录,将文化创意产业纳入重点鼓励出国留学、深造的方向,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步伐;制定如“服务外包”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国内相关企业大胆使用“外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