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置换成经济学的思维,就是在“温饱消费”基本解决、人均GDP即将或已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后,“文化消费”如何登场、如何起范儿、如何唱主角。
文化消费有着自己的制度路径,对于我们所驾轻就熟的廉价竞争的路径依赖,是完全不能嫁接的。后者,是水往低处流,便宜就是王道;前者,是人往高处走,创新才是法宝。这就使得文化的产品供给者——文化企业,要紧盯市场,而不是紧盯市长。市长能够帮助建立动漫产业园,但在动漫产业园里生产出来的产品如果没人消费一切等于零。全球动漫市场份额,日本独占2/3,以迪斯尼为代表的好莱坞几乎占1/3,中国的世界产量第一,真真是打了个水漂。
文化消费的另一显著特点是供给制造消费。在iPhone生产出来之前,人们是没有这个需求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井喷式需求,是被企业引导出来的。《阿凡达》之前,3D需求是微弱的;电商燎原之前,网购需求也是隐忍的。企业和企业家的灵感和冒险,创造出了一个商业奇迹。
因此,文化消费的核心是企业、是人才、是创新。对于文化企业而言,最大的政策支持,其实是少出限制性政策。我们文化体制的一个主要矛盾,表面上看是落后的文化产品生产力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深层次里,其实是囿于各种束缚和禁忌的内容制作商裹足不前、畏首畏尾与资源要素源源不断流入文化产业、文化企业日渐雄厚的产品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
凡是产业都要面临管制与创新的博弈。只不过,在文化产业这一博弈更为关键。在每个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市场和企业对管制的敏感程度不尽相同,但总的一个趋向就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管制要逐步放松,与时俱进。文化产业的繁荣需要一个渐次放松管制的环境,要鼓励企业去大胆创新;有必要仿照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模式,在文化产业里也可以试水,让文化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做到法无禁止即合法,政府不再限定企业“只能做什么”,只要规定企业“不能做什么”即可。
以电商的“野蛮成长”为例,政府并没有扶持电商,但电商在市场上杀出了一条活路。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机制,文化资源的配置也是如此。政府对于文化产业的支持,更多的应是致力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和建设,让公民能够更多地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产品。首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就是这样一个有益的建设。自9月3日启动以来,已经实现直接消费超过33亿元,于政府于企业,皆大欢喜。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政府管理思维面临巨大转变。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一字之差,无疑将会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